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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中国官方发布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案例 有不法分子非法吸存逾50亿

科技新闻2025年06月12日 08:20 995admin

  中新社北京6月10日电 (记者 张素)中国最高人(🎮)民检察院10日对外发布4件检察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,以期揭示非法集资的犯罪手段和风险危害,引导公众增强防范意识。

  此(🌵)次发布的“周某标、李某等人集资诈骗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”中,有红通在逃人员非法设立公司,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超50亿元(人民币,下同)。

浙江  案情显示,2009年11月至2021年12月间,沈某峰(红通在逃人员)组(🦒)织招募周某标、李某等人设立上海裔某企(🥤)业集团有限公司,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许可,在上海、江苏、安徽、云南等地开设养老旅游基地、酒店、度假别墅等项目,并招揽业务团队通过旅游宣讲会、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推销养老、旅居类等理财产品,承诺保证本金并获取固定收益,非法吸收(🐅)公众资金。

  2013年8月至2021年12月期间,裔某集团向社会公众吸(🎨)收资金共计50.3亿余元,未兑付金额15.4亿余元。2022年10月(🥓)28日,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周某标等6人涉嫌集资诈骗罪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。

  2023年12月7日,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以集资诈骗罪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罪并罚,判处周某标等人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九年不等,并处罚金共计560万元。

浙江  最高检在发布该案时指出,对外逃的犯罪嫌疑人,中国往往通过国际刑警组(💾)织发布红色通报、开展跨国缉捕,发布红色通报时需要(😡)提交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决定书,检察机关应当积极协(🐓)助、依法审查作出决定。

  外逃犯罪嫌疑人被引渡回国后,原则上不得对其在引渡前实施的(🤚)其他未准予引渡的犯罪追究刑事责任。最高检指出,在对外逃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时,检察机关应坚持全面、准确审查原则,对犯罪分子涉嫌的全部(⏳)犯罪事实均予列明,不遗漏所涉全部罪名,全力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工作。

浙江  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,检察机关将继续以高质效履职有效遏制非法金融活动,防范化解(🐽)金融风险,推动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走深走实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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